宛盐运组-2023-38号
宛盐运组〔2023〕38号
中共南阳市盐业运销包装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南阳市盐业运销包装有限
公司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公司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盐业运销包装有限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南阳市盐业运销包装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与《南阳市盐业运销包装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同时施行,由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
(二)组织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好公司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弘扬正能量,激发公司上下干事创业热情。
(三)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重大专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和处置,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引导,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九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由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职工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公司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